河北新启元能源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
发布日期:2024-04-20

河北新启元能源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新启元能源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河北新启元能源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该项目2024329日取得了中捷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中捷经发备字〔202416号)。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霍丽芳

报告编制人:霍丽芳

评价组成员:赵丹阳、田色、宋平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焦油、苯、甲苯、二甲苯、煤焦油沥青挥发物、蒽、萘、酚、噪声、高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河北新启元能源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在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2、建议

1)切实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采用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在初步设计阶段,应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项目建成运行后,运营方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若部分岗位采取外包形式,项目单位与外包单位签订生产作业协力人员管理协议,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与承包方签定委托合同,明确责任、义务以及所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作业培训等,同时对外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确保接害人员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外委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应纳入本公司的教育培训计划中,并建立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并要求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及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加强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同时做好接害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7)建设施工过程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特征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同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8)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第八条)内容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查询。